从名义上说,“王”是否一定比“皇”低一个级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25:08
从名义上说,“王”是否一定比“皇”低一个级别?最好从东西方两种历史的角度讲。

在中国,“皇帝”是秦始皇发明的词语,因为他创造了一个史无前例的,包含所有已知文明地区的政权,他需要把自己和以前的诸侯王区别开来,彰显自己的伟大。所以以后的人除非拥有统一的或至少包含大片稳固区域的政权,才敢于称“皇帝”,否则只会被人耻笑。一般的割据政权只敢称王,比如西夏,但也有不自量力称帝的人,比如宇文化及。所以说在人的意识里,“皇帝”是非同一般的,不能随便自称的,自然比王高一个等级。在实际上也是如此,所以“王”后来作为一个爵位可以由皇帝授予。
西方的情况也差不多。只有像查里曼和神圣罗马帝国能够自认为继承了罗马帝国的衣钵,才敢称帝;而拜占庭帝国和俄国沙皇,也是有了一定实力并且自认为继承了东正教衣钵,才自称为帝。

中国古代的君主分为皇帝和国王,皇帝从秦始皇开始,把原来每个人都能自称的“朕”用于皇帝的专称,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不能用。
国王则不一样,古代中国的国王(主要是秦朝以前的国王和后来分封的诸侯国王)不称“朕”,而是称“寡人”、“孤”、“不毂”等等。

我国最早的一部解释词义的专著《尔雅·释诂》说:“朕,身也。”在先秦时代,“朕”是第一人称代词。不分尊卑贵贱,人人都可以自称“朕”。据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嬴政统一天下后,规定:“天子自称曰朕。”从此,一般人不能自称“朕”了。

《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朕”,说:“秦以前指‘我的’或‘我’,自秦始皇起专用做皇帝自称。”但是,这里要做二点说明:

第一,“朕”作为第一人称代词,在先秦时代并不等于后世的“余”、“吾”、“我”之类的第一人称代词。正像顾颉刚、刘起纡两位先生在《<尚书·汤誓>校释译论》指出的那样:“朕——甲骨金文中都只作单数第一人称领格(所有格),即‘我的’。”如:《书·舜典》:“汝作朕虞。”意思是:“你作我的掌管山泽的官员。”《大盂鼎》(金文):“勿废朕令”。意思是:“不要抛弃我的训令。”《离骚》:“朕皇考曰伯庸。”意思是:“我的父亲叫伯庸。“

或许有人说,《尚书·汤誓》中有“朕不食言”。意思是:“我不会说话不算数”。许慎《说文·舟部》释“朕”:“我也”。这些不都证明,在先秦朝代,“朕”也可以等同后世的“余”、“吾”、“我”吗?我们认为,今本《尚书·汤誓》已非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