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草方面的非法经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3:25:30
我朋友运输了些卷烟,被公安机关查获,定罪名是非法经营
我想请问这个是怎么量刑的,和他有牵扯的人供货的承担什么责任,通过审讯查出的原来的原来的情况,要怎么处理
非法收入是他的收入还是说卷烟总值,请回答,谢谢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准运证,而生产、批发、零售、运输烟草制品,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各量刑档次定罪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三)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个人2000条以上,单位5000条以上的;
(四)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烟草专卖等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被查获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查获非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个人在5000条以上,单位在10000条以上的;
(四)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被烟草专卖等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经营的,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我是专门从事刑事辩护的。不知道你说的是哪里的案子。我倒是辩护个几个非法经营罪的案子。根据刑法规定和我的经验,非法经营是个大口袋罪。沾上边的人都很难脱身。你说的情况违犯专营专卖规定,已经涉嫌成立非法经营罪。罪的大小首先看非法经营的数额大小,另外,关键因素和具体结果要看辩护情况了.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不明白的地方可以进一步联系我。下面红色名字有我的联系电话。祝好运。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