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很严肃而且很重要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6:15
原告:周XX 被告:销售店 被告:汽车公司
诉讼请求:1.确认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的购买的汽车合同无效并返还原告购车款195000元.2.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95000元.3.被告承担连带责任并承担诉讼费用.
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中第六条之约定重大、复杂的诉讼法律事务中对于诉讼标的高于10万元但不足100万元,并且涉及到汽车公司与用户之间的合同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和仲裁案件按照以下标准收费100,000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标的-100000)X4%+6000元,而最后原告与汽车公司达成调解协议,由汽车公司付15000元给予对方当事人,而律师代理完案件后却发过来一个付款函,说我们汽车公司应该向他们支付该案的代理费人民币17600元,计算公式如下:(390000-100000)X4%+6000=17600元,我特别想问的是是根据诉讼请求该案件的标的是390000元么,我只是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的第一项跟我汽车公司是没有关系的,而第二项是与我汽车公司有关系的,但是是二被告一起赔偿195000元,这个律师是不是在骗我呢???请专家和老师们给予我高见,谢谢
请各位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缺几样东西不好发表意见。

1、当初协议书内容。
2、曹某企业工商登记资料(确认股东及注册资金)。
3、你们一审的的起诉状。
4、一审法院判决书内容。

估计一审你们没有请律师吧,你们的诉求没有抠到要害。这事你咨询懂会计的律师比较好。光懂经济法不够。

你没说清楚案情,信息不足,不方便分析,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