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纠纷(我们是种子经营方,提供的绝对是真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5:42:42
我们种子经营部06年秋向农户出售莴笋种子
结果现在农户的莴笋出现空心情况
农户向县农业局提出鉴定
鉴定结果是"种性问题".

但这个鉴定我们觉得没有考虑到今年冬天的气候情况,
该种子包装上写有"寒冷季节播种",而今年这边冬天却是暖冬,我们觉得跟天气也有很大的关系啊.

而且该莴笋种子是直接来自四川某种子公司
我们经营部多年来一直在那边购买莴笋种子,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一贯的种子质量绝对可以保证.
我们也联系过那个种子公司,他们给我们开了证明,证明我们那批种子是向他们购买的,并证明他们的种子没有问题.

卖给该农户的这批我们一共进货是50包,卖给该农户32包,其他十几包没有听说过有问题,也记不得卖给谁了,说不定是小面积,农户觉得有点问题也就算了,这个我们也不清楚.

1.我们可不可以就"天气原因导致莴苣空心"避免责任?
2.就算真的是"种性问题",是不是由我们种子经营部向农户作出赔偿?
那我们经营部本身没有做假种子什么的违法行为,我们的名誉和损失怎么办?

农业局这个鉴定还是有一定效力的。
你们可以向农户和农业局说明情况,要求走司法程序,然后你们再找一家大点的单位做一个鉴定,这样才能最终确定你们是否赔偿。
农业局如果不同意,裁决你们赔偿的话,也可以把农业局的裁决告到法院,要求从新鉴定。
你们不走以上的程序,那么就要赔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