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奕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40:03
今夫奕之为数,小数也: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奕秋,通国之善奕者也。使奕秋诲二人奕,其一人专心致志……弗若之矣。

问题:1.解释(1)夫(2)诲
2.“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思援弓缴而射之,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这句中3个之的意思分别是?

1.(1)夫:文言发语词
(2)诲:教导。
2.“思援弓缴而射之”中的“之”,代词,指大雁。
“虽与之俱学”中的“之”,代词,指专心致志的那个人。
“弗若之矣”中的“之”,助词,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无实义。

1.弈秋是全国最会下棋的人。让弈秋教两个人下棋,其中一个人专心致志,只听弈秋的教导;而另一个人虽然在听着,可是他心里总以为有天鹅要飞过来,想拿弓箭去射它。这样,虽然他同前一个人一起学习,却学得不如前一个。能说这是他的聪明才智不如前一个人吗?我说:不是这样的。
2.代指天鹅,指后一个人,前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