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6:15:55
我在四川达州火车站售票大厅门口因为乱扔果皮纸屑被该二名着红袖章自称是卫生监督员的人(着便服)拦住,被指出问题后,本人当时就做出了道歉,并拾起了扔在地上的月饼包装袋,不过却还是被告之要处以罚款10元钱……
经过一番争执后罚款最终没交,坐火车不止第一次了,被以这样的名义被告之罚款是第一次,而且周围并无醒目标识指出在候车厅乱扔东西是要被罚款的。并且该售票厅也没有放置拉圾桶。
有些正当权益是争取来的。就好象偷东西不一定要执行死刑。这是一个量刑是否合理
是否合法。是否公正的问题。我想不仅是在外国。在我国国民心中都应当有这种概念
一直在大力倡导以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我想不应该只停留在口号上
是否任何规模大小的火车站在任何时候都有这项强制权力??
国家铁道部是否被国家授于了可以对顾客进行罚款或定制罚款规定的权力?
讨论:如果上述的问题是肯定的,那么大家觉得这样的罚款定制合理吗????
回复二楼的:的确可以肯定的是,我这种随地乱扔垃圾的行为应该受到良心与大家的谴责,我也在贴中说明了第一时间道歉并拾起脏物的补救措施,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火车站这种流动量密集型场所,靠罚款是否可以解决卫生环境问题?而且重要的是“量刑是否合法合理公正?”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是我不接受与执法动机与目的不一致的处罚

卫生监督没有环境保护的执法权限,而且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要出示相关证件,你所见到的肯定不是卫生监督员!!

不好意思帮不了你希望楼主能找到好的答案~

没有标志说罚款,没有垃圾桶难道就可以乱扔吗?我们学校里面你是看不到垃圾桶的.但路面永远没有任何的垃圾,一点没有,毫不夸张.你有维权意识这很好,但是你是否在批评的同时该学者自我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