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样,送样货物的会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58:41
贸易公司货物中,有些货物是供应商赠送的,没有发票,会计处理如何解决,送给其他公司的货物,如何处理呢?
会计上如何做帐呢,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做?那需开增值税发票吗?月底去税务局的话,就算没有发票,这部分的税还是得缴的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中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
无偿接受捐赠的货物,帐务上应这样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对外捐赠的帐务应这样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按入帐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成本+利润率)*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应该做视同销售,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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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是一种保健饮品,被列为高新技术产品,该企业为了扩大影响,将其产品无偿捐赠给本市某老干部活动中心。 税务人员了解到该企业有捐赠行为后,出于向纳税人宣传税法的目的,提出对该企业的纳税情况,主要是捐赠产品是否纳税进行检查,该企业负责人说向老干部捐赠保健品是企业对社会作出的贡献,至于是否应纳税不甚了解,税务人员讲解税法中的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的产品,应视同销售收入照章纳税。 经查实,产品明细帐记载对外捐赠保健液1000瓶,同种保健液不含税零售价20元/瓶,应计征增值税3400元
帐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34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