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必须捉双”,这种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3:17:25

当然不是。这句话的“奸”应当是理解成为“通奸”。不过对于此方面的取证难度很大,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在隐蔽角落安装DV,因为是在自己的家中安放,所以不涉及侵犯隐私问题。可能这样取证较有可能,以前的一些古语是不成立的。就比如常听到的“父债子偿”这就是毫无法律根据的。依据法理,债务如果是父仅为其自身需要而筹借的,未用于家庭或者其子当然其子无理由偿还。故有些老话是信不得的。

无法律依据,首先你要明确一点就是通奸并不违反法律(与军人妻子除外),只是可能对离婚关于财产的分割有点影响,所以即使捉双也没什么大用.

假使有其他证据证明 也不要捉双
但是像类似情况只有将双方抓现行才能取得比较扎实的证据

在证据效力上,你捉奸只捉到一个人顶什么用啊,能证明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