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离婚老公拿孩子做要挟我赔礼金还有金器和孩子买的保险金我要孩字机会大吗?但我有必要赔他那么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3:28:37
就连他们家在我们婚后帮我们家盖的两间门面房的工资也要赔(他爸是做瓦将的当时说要给他们家偏不要材料都是我们自家买的) 我开了间小商店帮我做的烟柜都要我赔,我该怎么办什么该赔什么不该赔?另外我想要孩字(4岁)机会大吗?

你最好找专业律师咨询。

你说的这些都是婚后财产吧 肯定是一人一半
关于孩子 你要是有能力抚养 法院会判给你的 因为母亲对孩子细心些

不管怎么样,都到这个份上了,你这个老公是不能要了.相信法律的公证与公平吧!尽快解决他!

1、什么都不用赔,从法律上来说你没有这个义务,夫妻间的开支以及给小孩买的保险金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与义务。从你所说关于“工资”的情况来看这只能算是帮工或是赠予,当时如果没有约定工资,事后又没有追要的话可视为赠予或丧失胜诉权,又没有谁欠谁。再说你给他生了小孩,不是更应该是他赔给你吗?如果你想花点钱在心理过得去就酌情给他也可以。

2、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但又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给你个法律条文作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