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车库产权证办理纠纷!请行家进来指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4:22:32
2000年以前,我朋友买了一个车库,当时签订了认购书。但是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当时房地产商说是车库不需要签订正式合同。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该车库要出售的话,没有产权证是不行的。不过,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查询到该车位是我朋友的名字,但是如果要办理产权证,就需要提供正式合同。近日朋友到房产商处咨询,一个小姐说同期其他住户都已经办理了,像我朋友这样的,需要“到总部签署‘内部合同’”。

我的问题是:
1、请问所谓的"内部合同",和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标准交易合同,会由什么区别?
2、假如房产商不愿意签订正式合同,又该如何?
3、假如近日内正式合同签订了以后,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十分感谢!

这一车库既然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有确定登记,同时你朋友手上又有开发商盖章确认的认购书,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但这其中也需要谨慎处理。
1、先看清认购书上的条款,明确没有签约到底是谁的责任(既然同期其他住户都已经办理,为什么你朋友会漏掉?是否开发商没有及时通知?)
2、先看一下“内部合同”的文本。如果你确实担心的话,看一下开发商是否可以提供其它已经签定的客户的合同文件供你确认一下?
3、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可以代为办理产权证,如果开发商愿意代办的话,那基本上按开发商说的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应该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建议你朋友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判断开发商的态度,这样情况虽然有理由怀疑开发商中间有不可告人的操作,但也完全有可能只是因为开发商内部管理当时没有到位造成售后服务没有到位。如果没有判断清楚就和开发商发生争执的话,不利于解决问题。毕竟现在是把产权证办下来以完成车库的出售为首要目的。
另外,厦门的房地产监管现在相对来说仍属于比较完善的,所以并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