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高手请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1:16:17
丙犯盗窃罪,被判刑3年,服刑2年时,获得假释,又过了4个月,故态复萌,于夜间携带私藏的手枪潜入王家盗窃,,上前抓丙,丙即持枪威胁,得以逃离现场,急忙搭计程车到郊区,当给付车资,司机找钱时,丙见司机皮包有很多钱,又持枪抢走司机皮包,后案发被捕。问对丙的上述行为应如何定罪处罚?为什么?

前行为为转化型入室抢劫,有持枪作案的加重情节;后行为亦是持枪劫作案,加重情节,
判决如下:
1.撤销假释,
2.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与判判尚未执行的1年,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6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
(原判刑罚尚未执行完毕又犯罪,不以累犯论,但原判尚未执行的1年要与新判的按刑法第70条执行数罪并罚)

属于累犯,两起抢劫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