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20:45
最近我们卖了一批产品。后被某单位告知该产品为他们公司在一九九九年申请的专利产品。我们并不知道这类产品已经被申请了专利权,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该产品卖出,算是侵犯专利权吗?如果是,应该负哪样的赔偿责任呢?如果我们算侵权,那么我们这批产品的利润假如在一千元左右,我们应该赔偿该专利单位多少金额呢?

一、.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标准按照下列顺序计算:
1 、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 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
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 、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 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二、具体可以参考以下一些法律条文:
1.《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中有提及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专利法有关侵权的规定如下: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