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周岁的男孩,把我朋友扎了,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01:00
因为不满16,听警察说不会判刑.我朋友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了,可是总不能就这样白白牺牲吧?是否就剩私了了?比如说,他家同意陪钱?或者,如果陪钱的数量很少,我们是否可以继续提起(民事)诉讼或是采取什么措施?请懂法律的人帮忙.谢谢!
看到大家的参考意见了.现在朋友伤不重,应该是我们索赔的问题了吧?如果我们住院的话,应该让人赔多少啊?有人告诉我们,只要动刀,就可以喊出5万,真否?我朋友是在左胸上挨一刀,缝两针.有没有不成文的"价码"啊?还有,名义上都应该叫什么费用啊?(比如医院里任何处置费用、误工费、通讯费、打车费……)另外,是到立案的派出所去商谈,还是等公安局对那动刀的裁定完直接和他家长索赔啊?没经历过这样的事,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进行。。。谢谢各位帮忙啊!继续等待答复

未满16周岁,属于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如果该未成年人把对方扎成轻伤,虽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34条,即故意伤害罪,但是依法应不予处罚;若是扎成重伤,则应接受刑事处罚。
如果该未成年人仅是把对方扎成一般性伤害,虽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43条,但同样也应不予处罚,而是责令其监护人管理教育,必要时也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要看伤势如何了

如果是轻微伤就不构成刑事犯罪,只需要民事赔偿

如果是以上就构成了刑事犯罪,需要劳教和民事赔偿

具体的伤害程度,要由法医来认定。

如果赔偿数额少 , 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但对于私了行为,法律没有保护义务。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负主要责任。找他父母去吧!听你的叙述,好象还危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