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帮帮忙!关于货运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7:28:53
谢谢您的关注!
1月16日本人在浙江义务乌买了一件木雕,造型是一匹马,香樟木的,进价是4000元,卖价在15000左右.由卖方负责发货,我在吉林省通化市接货付运费.
2月2日长春信达货站打电话给我:货已破损,无车敢拉(怕惹麻烦).让我自己去取,他不负责货损.
我怎样才能挽回损失.是找长春运管部门?起诉?起诉卖方?原始货站?长春货站?在哪起诉呢?在义乌?在长春?得需要那些材料?
无论您解答与否,都谢谢您的关注!
好心人帮帮忙把!叩首企盼!!!

根据合同法,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物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不过你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