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金的问题.........................行家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22:38
去年租的店面..一年付一次租金.协议上写明两年租金不变面且房东也签了字了.但是今年他说行情涨了要加租金..这样合理吗..协议不是正式文本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他选择赔偿应赔些哪方面的。。比如装修。误工费。房租差价正常损失这些都可以赔吗?

协议不是正式文本没关系,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受保护。
对方要加租金是违约行为,但违约赔偿却很难处理。主要是非规范文本往往对房东的约束有限,即使违约赔偿也非常有限,同租金上涨相比甚微,因此房东会选择赔偿而收回店面。
鉴于上述情况的普遍性,建议你与房东协商,按市场规则适当处理。如果房东执意不肯,可以提起诉讼。

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出租人按出租的期限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
对于租金问题,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保证出租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而且,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应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从以上可以看出,若你们的协议(合同)上已经明确(不能存在歧异)约定了租金的金额以及支付租金的时间,所以在没有经得你(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方(出租人)不可随意变更合同。如果对方(出租人)以行情涨了要加租金则应取得你(承租人)的同意,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有法律效应的,口头协议都有法律效应啦!
那协议当然也有,除非他写的是假名,那你就告不了他了..
违反了协议是可以去告他的

租金,是承租人使用租赁物支付给出租人的报酬,出租人按出租的期限收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是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租赁物的租金额,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
对于租金问题,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支付约定的租金,保证出租人的权利不受侵害。
而且,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应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从以上可以看出,若你们的协议(合同)上已经明确(不能存在歧异)约定了租金的金额以及支付租金的时间,所以在没有经得你(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方(出租人)不可随意变更合同。如果对方(出租人)以行情涨了要加租金则应取得你(承租人)的同意,并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