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户地利益谁来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5:47:04
我05年底买了个期房,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协议上明确表明,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和一户一个的土地使用小证,房子在开发商两个多月的推托延期后,终于通知我们收房了,可是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发生了,我们购房户通过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房子是划归土地,并不是当初承诺的普通商品房出让土地,在与开发商交涉下,我们只得到了一个遥遥无期的转变土地性质的答复,而且开发商甚是猖狂,告诉我们,盼着我们去市政府闹呢,去找谁都行,我们老百姓买个房子真不容易啊,是我们夫妻所有积蓄,还有父母的伴生积累,开发商这么无耻,我们应该怎么办,购房户地利益谁来保护
当时正准备结婚,房子位置挺不错,老婆上班方便,他给看得是土地使用证地复印件,模糊不清,只能看见国有,我们也不知道国有土地还有别的分类阿,当时推托没给看预售证,但是感觉房子都开始弄了,不会有什么问题,现在我们贷款的还没有办理贷款手续,在跟开发商交涉,但是真的心理没底,谁来管这事啊,真不知道开发商怎么想,交上土地使用金就事了,他后期还有十座楼要盖的

你说的是划拨土地吧?那就是商品房变经济适用住房了。
http://www.xlhome.com/fagui/fangwu/content-2.htm
你先看看这个

1、你家如果是外地人就不能办理所有权证,只能通过二次过户才能取得所有权证。(多交一次税费)
2、经济适用房有出售期的规定
3、出售时由你补交土地转让费。
如果开发商交了土地转让金,那就一切正常了,还是商品房。

现在这社会,只能靠自己了。

其实这个责任应该说一半一半,一半是开发商的无良,另一半是购房户在进行房产投资时没有详细了解开发商的背景及所购房产土地的性质,导致了今天的这样一个局面,

不过事情到了这样,只能收集证据,上法院告开发商欺诈,并联合多位业主共同维护你们的合法利益!!!

开发商的土地是不是通过招投标取得的?如果是划拨土地,也只要开发商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以后就可以办理土地证了。关键在开发商!
购房户只能联合起来,以群体的力量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

先住进去再说吧
有合同怕什么
国家的事一会儿一变
过个3,5年还不知道又出现什么政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