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能不能不经商户同意就勒令员工自动离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5:58:14
我在石龙富升设一专柜,现因员工不服商场罚款制度不健全,某些管理人员涉嫌公报私仇,沟通中吵闹起来被管理人员勒令自动离职!完全不顾商户的利益,也不管卖场有没有人销售.另外一名员工因为是新手,但她知道现在要招人是很难的,她不可能忍受要早上八点半上到晚上十一点的上班时间,现要求辞职.否则也将自动离职.作为商户我却没有一点办法!我们当初的合约也全部是维护商场利益的.所以商场某些管理员也曾经肆无忌惮的对商户说:”我们是甲方,要你怎样就怎样!”

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反之则属于违法。

你的意思是,你们在商场租的专柜,你们的人员来去权力被商场左右了对吗?
他们这样做当然不对,商场没有权力直接参与你们的管理,如果你们有什么违反制度的事,商场只能以书面或口头要求你们整改,但无权力左右你的员工,即便与你员工发生口角,最终还是应有你出面解决,因为你是经营者,是你与商场签的协议。你应该对你违规地方进行整改,并约束员工按要求做。
至于营业时间,是你同商场协议了,在这个时间段,如果一个班能顶下来更好,如果不行,两个班也未尝不可。这就是你自已的管理了,与商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