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给脑血栓病人注射过期药品,连续注射了七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5:09:05
患者在接受注射后,没有出现明显异常
对于患者家属,应该收到什么赔偿
对于医生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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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你有什么证据说明医院给你打了过期的药品 因为院方完全可以一口咬定说他们没有这样做过 除非你有人证或是物证
而且 病人的身体没有什么异常状态,而且过期的药物没法检验出来 也就是说医院在对病人治疗的过程中没有对病人造成什么实质性的损害 法院如何来让医院赔偿你呢 而且就是真出了问题那也是药房的要负主要责任而不是那个医生
如果你没有充足的理由 法院根本不予受理 更加不要说赔偿了

一般正规医院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你根据什么说是过期药??如果只是猜测怀疑,那根本就是你的心理有问题!如果你只是想打击报复和敲诈医院我鄙视你!!如果确有其事我同情你!!证据确切的话,可以告它.和大夫的关系不大,因为大夫只是下医嘱,执行由护士来执行,护士做三查七对,还有药房的责任.大夫应该没有责任!!关键是你怎么知道给你用的过期药品??证据需要!!你可以保留证据去卫生局或法院告状.我坚决反对现在的要想富作手术有事没事告大夫的做法

如果你真有证据,去告医院肯定赢。
你可以先找医院赔偿,一般医院怕事情闹大,会赔钱的。

先找证据,后做定夺。如果医院不往法院使钱那准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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