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的医疗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05:13
朋友在公司门口发生车祸,已鉴定为工伤九级(有工伤保险),事故责任也已判定为是肇事司机之责.这样的话,医疗费用部分是否可划在工伤保险内,是的话,可以赔偿100&吗.还是只能由肇事司机赔偿!希望有专职的律师朋友能帮忙回答一下,非常感谢!
意思是不能重叠赔偿,肇事者者和保险是互补的?
那么若是肇事者没有偿还能力(针对审判结果而言)呢,那么所有的医疗费可否划入工伤保险?

先由你朋友依法请求肇事司机赔偿,所获赔偿低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所获赔偿高于工伤待遇标准的,工伤待遇不再支付。
若是肇事者没有偿还能力,可先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所在单位垫付,待肇事者偿还后,已经垫付的应当退还。

既然已经鉴定为工伤,所有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就可以全部在工伤得到赔偿。另外,还可以得到其他的伤残补偿。其他所有不能得到工伤赔偿的,可以找肇事司机赔偿。

医疗费用:先由肇事司机赔偿医疗费用。肇事司机无法支付可向社保局申请报销。

残疾给付金:社保局按工伤支付残疾给付金。另外,因为人的生命是无值的,还可以向肇事司机要求给付残疾赔偿。如果还买了商业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