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过来看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1:19:07
我是偏远乡镇的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家属是教师.92年分配的住房被乡镇应办敬老院占用.后由政府出资租民房居住.96/97两年乡镇推行房改.对没有住房的职工经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政府办公楼后院盖家属宿舍,资金先由个人垫付,三年后参加房改,政府一次性付清个人按房改政策应享受的房改资金.本夫妻拿到政府批复文件后,出资6.7万元在政府后院的地皮上盖了一间楼房,并于97年底入住.3年后,我们多次向政府讨要应享受的房改资金和要求履行房改手续,均被政府以资金困难而推延,现在变得无人愿意过问此事,现在我该怎么办?

鉴于你也是该政府工作人员,此事不宜闹到法院
这属于你跟该政府间的住房福利纠纷,
你可以多找几个有相同遭遇的同事,一起找政府的负责人谈谈,如果对方确实是资金困难,那你们也要谅解。如果对方是有钱不给,你们可以找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是啊,楼上答的很是中肯的,我同意。地方财政有的地区确实紧张,你会理解的。我相信你知道如何去处理才是更完美,更妥切。不是么。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