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有一个多月了,但我还没挂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47:33
我现在人在深圳,但我身份证的地址是老家广西玉林的,而我的户口因为读书的时候把它调到了广西南宁,我现在该去哪里挂失,又去哪里补办!

户口所在派出所

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补领新证的有关手续。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领临时身份证。

1.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2.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应该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若你不能亲自去应找人代理办理,需要代理人带你的身份证和他的身份证并有委托书。如果想要保险些,可以打电话到派出所问清楚再办理,毕竟你的情况描写得太简单不好帮你问。你可以打114查询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电话。

户口所在地去挂失,领取也是在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