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时间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8:22:32
出口退税的时间限制是自出口起,90天内申报,否则作为弃权,对不对?由于某些原因导至来不及在90天内申报的可以到税务局备案,然后超过90天后也可以申报,但这样有没用新的时间限制呢?或着说是从原来的90天延长了多少时间?
最多延长60天?!真的假的啊?有没有依据的?这么说的话,我有一票货已经退不了税了...

这里所说的出口日期指的是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如果有问题需要延长时间,也必须在出口日期后的90天内向国税局提出备案,否则视同内销,最多可再延长60天。

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退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三条和国税发2004113号第一条规定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