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企业的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1:53:00

根据2005年我国《公司法》和公司法理论所述,公司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为公司法所承认、以公司命名的中国企业法人。公司的要素包括企业法人性、公司法认可性、冠名性、内国性。
  企业法人性。企业法人是企业与法人交集后的结合物。所谓公司的企业法人性,是指我们所说的公司,是企业性质的法人,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性质的法人,说明公司作为具有独立人格的法人,具有企业属性,不属于非企业的合作组织等。

  冠名性。所谓公司的冠名性,是指我们所说的公司,必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内国性。所谓公司的内国性,是指我们所说的公司是中国公司,即通常所称的本国公司,也即中国的本国公司。

  公司外延的分析
  公司不同于没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与法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享有股权。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投资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共同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公司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合伙企业属于契约型企业,公司属于股权制企业。
  公司不同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在《民法通则》的构架下,我国创设了独特的企业法人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法人分类法。公司只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公司制度是《民法通则》企业法人制度的深化和发展。随着我国《公司法》的颁行,公司以《民法通则》作为普通法,以《公司法》作为特别法进行调整。所谓公司不同于非公司的企业法人,比较有典型意义的是,公司不同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就企业财产和法律调整来说,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