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讨论)关于强奸罪的问题,有兴趣的请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1:04:26
有一男同事,晚上11点,以送东西为借口进入女同事家;该男同事已经结婚,女同事也已经结婚; 期间,男同事将女同时强奸;事后,女同事碍于面子和情面没有报警,但痛苦不堪;后男同事通过其他女同事,送2000元现金,作为补偿;
现在该女同事想报警,控告男同事强奸!!!
实物证据和现场证据已经没有,单凭,哪个知情人,作为证人,该男同事是否会被定罪?
该当时双方,平时在办公室关系良好;该男同事曾几次,去过该女同事的家里;而且,男同事的老婆患妇科疾病,已经很久没有过性生活;
这些情况,法官会怎么处理或归纳?
而且,该女同事正好是新婚期间,男同事的强奸造成了其极大的心理压力和阴影;能否控告男同事应该进行精神赔偿?
强奸之后,男同事,通过短信,诱惑女同事,承诺可以放弃一切,而和该女同事结婚;这些证据,能证明什么?有效吗??

从你叙述的情况看,很难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认定对方的强奸事实,强奸之后,男同事,通过短信,诱惑女同事,承诺可以放弃一切,而和该女同事结婚;这些证据作用不大,并不能反映对方使用武力或威胁违反妇女意志.
建议可以通过短信想办法收集证据,只要在短信来往中让对方承认当时与该妇女发生了性关系,并且是使用了武力或威胁,是可以当证据..
不过说实话,这种情况当时没及时报案的话..真的很难处理.

很难,除非通过事后再取证(录音、写保证书)。因为关键的证据没有,除非男在法庭上承认,可能吗?

看完全篇,感觉一个关键是,事后的那些短信是否直接提到了那晚的事情?
如果单凭那个知情的女同事之证言,暂且不说她没亲眼所见,即便是亲眼所见,那也只是孤证,很难

真得很难处理,恐怕律师都不敢接这个案子,因为证据不足,律师都有可能因为这个吃官司。

没有物证和人证,很难打赢官司的。你所说的那些证据都没什么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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