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弥补我的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10:58
我是一名商户,租用了某老板的店铺,电费也一直交给老板,但最近由于老板的专用电缆爆了,直接导致我店内部分机械损坏,电业局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而老板又不愿承担这些责任,那么我请问:我的损失由谁来补偿?如果要通过法律解决,那么我的损失是否能补偿回来?我应该根据哪个法律来解决?有明文规定吗?急盼回复....
我租用的只是房东的店铺,物品是我自己出钱购制的,合法同我刚才看了一下,可能是由于我不太懂法吧,看来看去都没有觉得有适合的条款,还希望各位大侠说的明白些。

你的电费是交给店铺老板,现在电缆如因年久失修或者质量问题出事了,你可以按租赁合同告店铺老板,要求他赔偿损失.
如果电缆是因电压问题出事,造成了你的损失,那么按侵权之诉来起诉电业公司.要求电业公司赔偿你的损失.

1.由电业局和老板共同承担.
2.能.
3.<<合同法>>,<<民法>>.
4.有.

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并有对租赁物维修的义务(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爆电缆是因为长年失修所致,则出租人(店铺老板)应承担赔偿责任.
----见<合同法>212条到236条
如果爆电缆是因为电压不稳或其它应归责于供电局的原因,那么应要求供电局承担责任.
如果你拿不准是谁的责任,可以把两个都告上保险一点,当然要有一定证据.比如,证明机械损坏是由电压过高引起的,电缆存在老旧的问题.然后让他们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民事诉讼法

谁管理谁承担。

起诉老板和电业公司为共同被告人,要求承担连带责任,有人赔的,放心好了,至于最后到底哪个出钱就不是你的问题了.看看民法吧再看看相关的,要找出适用的那个工作难了点.我好不容易放个假,才不要再去看那个书呢,自己找吧啊

我同意楼上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