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问题应该如何解决,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9:35:04
某男和某女是恋人关系 某日在街边发生口角 男方当时骑的是摩托车 女方争吵时不停的用脚踢踩摩托车甚至将其推到以发泄心中不满,男方为避免争吵开车欲离去,(如果不离去必然会发生更大的争吵甚至肢体冲突)女方拉住男方摩托车不让 男方加油门时女方由于拉车不慎摔伤 后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其医药费 请问此事男方在法律上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承担,那需要承担多少, 假设男女双方并非恋人关系,事情又该如何处理 我对民法不是很懂,请大家指教,谢谢各位

民事案件和是不是恋人没有多大关系!因为民事案件都是告诉才处理的!也就是说,即使不是恋人,如果对方没有起诉,法院也不会主动处理案件!这个案件很简单!双方责任也很明确,应由男方承担主要责任,女方虽是受害者,但是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换言之,就是减轻了男方的责任!

其实这个问题不是很复杂

这位男性当然要承担责任,因为他看到女方情绪激烈,可以预见到其加油门会造成对方受伤的后果,所以无论于情于理都是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是就人身损害赔偿的理论来看,受害方有过失那么加害方是可以减轻责任的,在本案中该女方是自己情绪激烈,拉住男方摩托车的,加大油门之后也不松手,所以本身也有一定的过错,那么男方在赔偿的时候是可以主张减轻责任的。

男方明知女方拉着他的车不放,也不顾及女方的人身安全而将车强行开出,造成了女方身体受伤,因此男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由于女方是故意拉着不放,在男方开动车时,也不放手,因此女方对自己受伤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个人观点,男方承担主要责任,女方承担次要责任.

我同意楼上的法理分析与处理意见。
男子汉也太那个了,干么呀,一点风度都没有啊。

大概 双个50%
两人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能力 ,均可预见事情的后果。
多得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