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义引申的两种主要方式分别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2:05:02

一、词义引申的第一种途径是由于词义活用在特定语境下从固有词义引申出临时意义,其约定俗成后便构成词的新的义项。这一途径中,有以下几种引申方式:
(一)相类引申。相类引申指引申义与本义在性质、特征、作用等方面有相类之处。即两种不同事物有相类关系,词由表达某一事物而类推为表达另一事物。(《说文》):“颠,顶也。”段注:“颠者,人之顶也。”。“乃令人上石立之泰山颠。”(《史记·武帝本纪》)。因特征相似,由“头顶”类推为“事物的顶部”。
(二)包容引申。包容引申指引申义和本义之间,在意义范围上具有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具体说来,或是同时代的特指与泛指,或是不同时代意义范围的扩大与缩小。“奔”的本义为“跑”,“骏奔走在庙。”(《诗·周颂·清庙》)。又特指“战败逃跑”。“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元年》)。“玺”指印,“夺之玺而免之令。”(《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又可引申为皇帝的印章,如“受玺以来二十七日。”(《汉书·霍光传》)。秦以前“玺”指普通人都可以用的印,秦以后则专指皇帝的印。可见,“玺”字使用的意义范围大大缩小了。
(三)正反引申。正反引申指引申义和本义在同一个意义范围内是相反或相对的关系。如“贷”有“借出”的意思。“尽其家,贷于公。”(《左传·文公十四年》)。由此引申为“借出”的意思。“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王符《潜夫论》)。
(四)连带引申。连带引申是容量最大的一种引申方式。引申义与本义的连带关系有多种情况,或是事物与其连带的事物,或是事物及其连带的属性等。如“领”字,本义指脖子。“引领北望。”(《左传·昭公七年》)。由于脖子连带着衣领,所以“领”又指“衣领”。“若挈裘领。”(《荀子·劝学》)。“粗”本指“粗米”,因粗米有粗糙的属性。因而由“粗米”连带引申为“粗糙”。“粗布之衣。”(《荀子·正名》)。再如“丑”指“相貌难看”。“呼河伯妇来,视其好丑。”(《史记·西门豹传》)。“貌丑”连带的行为是“憎恶”。“我甚丑之。”(《荀子·荣辱》)。
二、词义引申的第二种途径是由于语言修辞在特定语境下从固有词中产生新的修辞意义,其约定俗成后便成为词的一个义项。在这以途径中,有以下三种引申方式:
(一)比喻引申。比喻义和比喻不同,比喻仅是临时打比方,其意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