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欠物业费,还有投票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3:30:1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特别强调“投票权的业主”,那么,欠物业费的业主还是有投票权的业主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好象已经回答了我的问题.然而,在<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有人拿出一个理论:权力和义务对等.说欠费就是没有履行义务,因此就失掉权力.
在召开的业主大会的投票活动中,不叫欠费人参加.
<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也特别强调”投票权的业主”.所以,业主与业主不同.
当然,<条例>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所以,欠费者有没”投票权”由 业主大会议最高确定.
我个人观点:只要是业主就有参加会议的权力和有投票权力.但是,找不到语言和理论驳斥.盼大家来帮忙!

W1975j:业主大会说了算.但是,投票决定的业主大会,叫欠费的参加吗?业主大会做出决定,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原则上是有的,但是,如果业主筹备组在对此有规定的话,比如:不缴纳物管费可以限制其权票权,那么,就没有权票权了.
这点你可以好好翻一下有关的条例法规.

补充:在进行投票前,业主筹备组可以对此进行限制,只要大多数业主认可这点,那么没交物管费的业主就没有投票权,并且,这点以后也有可以被列入你们小区的<业主公约>里.

简单点,当然有!!!!!!!!!1

投票权是业主的权力,欠了费不还是业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