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重婚怎样制裁?对知情人有制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5:14:57
我是2000年5月8号和我老公离婚,当时我没有要争家产的想法,房子什么都给的他。但是离婚以后我们还是一直在一起。在2002年1月我生了个女儿,2004年我知道他原来和另一个女人生了个女儿。那女儿是在2000年5月28日出生的。我们又在2006年办了合婚,请问我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我会受到什么样的保护,现在离婚,我能平分家产吗?
请懂法律的朋友帮我一下。帮我这个快崩溃的女人
如果我和他真走上法院,那他私生女这事会对他有什么影响?他是一个公务员。是县委办公室主任。因为这个,我没有申张。不管怎么说夫妻一场,我也不想他身败名裂。请大家告诉我,如果我起诉,他会是什么样的情况。还有就是他在05年9月在我老家买了一套房子,花了39万。当时我拿了7万。他是说跟我借。后来在我的追问下,他在06后5月还给了我,因为当时我们又闹分开,同时我也是5月搬出了那房套房子。在同年8月他一个短信又感动了我,我又再搬回去。这套房产也是他的名。现在离婚,这套房产是不是夫妻共有呢?

在你和你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他并没有再与他人登记结婚,而只是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也就所谓的‘姘居’或‘通奸’。这并不能构成我国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由于你丈夫在2000年5月你们离婚以前曾和别的女人有染,并于2000年5月28日生有一女,违背了他作为丈夫应曾担的忠诚义务,此时若你们不离婚,你可以到法院告他不作为,但是由于你们此时婚姻关系已终结,所以就此事而言。你无法对你丈夫采取法律手段
如果你现在要跟他离婚,他必须曾担你女儿的抚养费,并且由于你们没有婚前财产协议,法院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会对你们的婚后共同财产进行平分。

补充回答:如果他被定为重婚罪,那么肯定是要对他的工作产生影响的,据我所知公务员如果要承担刑事责任就要开除党籍以及开除职务。

不过一般的离婚诉讼是不会有很大影响的。

所以,为了将来你孩子的利益,对你丈夫还是不要起诉为好

既然他的房产是你们第一次离婚之后复婚之前的财产应当属于他个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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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着急

1、首先,你丈夫是否构成重婚你现在还不能明确,因为重婚不仅是同居,而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2、你这样的情形现在离婚是可以主张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但是因为之前你已经将房产全部给了你丈夫,所以也是有可能第一次离婚中的财产属于你丈夫的个人财产的

不过出于保护你的目的,如果之前离婚没有法院判决或是协议那么也可以不承认

3、另外,你丈夫的行为,你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对重婚人员判1年有期徒刑,知情人无任何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