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于残疾人都有那些优惠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57:11
我朋友工商失去5个脚趾,算几级伤残?有那些优惠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度》《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残疾人享有以下优惠待遇
1、对丧失生产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残疾人,符合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条件的经征得本人同意,由乡(镇)政府实行集中供养;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民政部门给予救济;生活不能自理的可由当地福利院收养。
2、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各级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劳动就业中介机构及残疾人联合会应向残疾人提供公益性的就业服务,进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训练等服务。
4、鼓励、扶持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自谋职业。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减免50%注册登记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管理费;政府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对残疾人从业应给予扶持并减半或免除相关费用。
5、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要积极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适合残疾人劳动的生产形式,落实对贫困残疾人的扶贫措施,从扶贫开发资金中优先安排适合残疾人的扶贫项目,并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等方面予以优先服务。免除农村残疾人乡(镇)村筹资筹劳负担。
6、符合建房条件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首次建住房服从村镇规划的前提下,乡、镇人民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应优先安排和办理手续,并减免50%建房用地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7、教育机构应当按规定招收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不得因为残疾而拒收,并适当放宽入学年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和在市内随班就读的贫困残疾学生,校期间以学校为单位纳入学校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8、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合作医疗,缴纳个人负担的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确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筹措资金解决。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就诊,各级医疗单位应给予优先照顾,乡镇卫生院免收挂号费;市属公立医院减免20%床位费、大型仪器设备检查费和手术费。
9、残疾人按照国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