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关于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8:56:29
财产分割,是不是必须本人亲自到法院办理?如果在纸上写明分割对象并且签字,是不是法律就生效?本人不去法院,只要妻子孩子拿这张纸去法院,就能生效??还有,如果把房产继承给自己的孩子,是不是要向国家上缴一笔钱?具体是多少,怎么算的呢??

财产分割有很多情况,有因为离婚而分割财产的,有因为继承而分割财产的,也有几人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的财产进行分割,只要大家自愿签字确认对财产的分割,并按协议执行,那么分割就是有效的,没有争议就不需要到法院。到法院的分割财产,一般是大家对财产的分割有争议而协商不成,同时必须是有人提起诉讼,才有可能由法院分割。房产继承给孩子,是指产权人死亡时才有继承,未死亡的可以先写遗嘱,等死亡后按遗嘱执行既可。我国目前还没有遗产税,不存在缴纳遗产税的问题。

自愿签字确认对财产的分割,并按协议执行,价建议处理时委托当地的律师帮助。

财产分割涉及婚姻法,继承是继承法。
财产分割法定必须到公证处,私人分割不受法律保护。
当然要交遗产税了

没有遗产税一说
但要交纳相关的过户费、契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