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问题希望法律人士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05:35
我父亲是不锈钢门制作商。
2005年和当地某“国土所”某包工头有一笔小业务关系,当时我父亲的朋友A了一个他的朋友B找我们,并介绍了那国土所建筑包工头X来我家。双方就不锈钢产品口头达成了协议,然后价钱在4000多元。
商品完全验收了而且门也装好了,包工头X支付了一部分款项2400多后,还剩余了1600多,就没见给钱了。并且打下了欠条,没有说明还款时间,只有当时欠条的时间。
这里有我父亲的朋友A,他的朋友B,还有包工头X.
之间的关系是,我父亲能够找到A本人,只能够电话联系到B,不能找到X.
X是B的朋友,A和包工头之间没关系。但是能够确定包工头是当地“国土所”的包工头,他的责任牵涉到那里的建筑和一些其他业务。可是就是难找到包工头。咨询了新的专业商帐追收法律人士,说的是没有说明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是20年。
假如我向法院诉讼或者申请支付令应该如何做,这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如今2007年了,这可以说是陈年老帐了。2000元不到,法律会帮助我追回这个帐吗?我们直接找国土所找那包工头,那根本找不到人!法律出面可能好点。另外我父亲的朋友A,他的朋友B会有连带责任吗?他们有义务给我父亲做证吗?
说白了就是因为A和我父亲关系不错,至于B和A的关系就不清楚了,X和A压根没关系。就是处于信任,所以草率行事,闹得这么久不给钱~
还有,我父亲在长沙汽车西站从事,不锈钢门装在望城,而那包工头老家听说是在浏阳,假如我要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是向汽车西站当地法院还是望城还是浏阳去办理手续呢?
望城和浏阳都属于长沙地区,汽车西站应该属于长沙市了。
法院会不会因为这1000多块钱数目少不会受理呢?国土所属于国家机关。

谢谢~~~

1、诉讼时效只有二年。
2、不能申请支付令,因你找不到包工头,支付令无法直接送达,你只能向法院起诉。
3、A和B没有连带责任。
4、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
5、诉讼标的为一元钱法院都会受理。

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所以,你应保留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法院判决后,如对方不执行,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先去派出所,派出所不管那就法院了

按你所说,没有过诉讼时效.但必须找到包工头,因为欠条是他写的,找不到他,除了登报,法院无法送达传票和判决书.即便公告送达了,找不到他也无法执行.

怎么又问一遍

1、没有说明还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是20年。
这句话是错误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起开始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你们拿到欠条就是已经知道了,应该开始计算时效了。

2、法院会不会因为这1000多块钱数目少不会受理呢?国土所属于国家机关。
法院不会因为你金额的原因不予受理。国土所是国家机关这个事实也不影响案件的受理。

3、建议你找到工程的业主协调处理,包工头是为业主修建工程,一般都留有保修金,可以申请法院对他这部分保修金实行财产保全。

4、你这个案子标的不大,请律师没有必要,但是自己去打又很可能输,最好是找懂的人先问一下,或者找律师问清楚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