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2.07知识产权法案例详细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6:16:48
李成是某市小有名气的画家,1998年因该市一家礼品公司的委托,创作了“小城风光”系列山水画共10幅,李成将原作交与公司,公司按约定支付了酬金2万元。后礼品公司制作了100套瓷瓶,每套10个,瓶的釉面用的是李成所画的10幅山水画。李成认为礼品公司未征得自己的同意擅自将自己的作品在瓷瓶上使用,并公开销售,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而礼品公司则认为这批画李成本来就是接受自己的委托而创作的,公司付了钱,取得了作品,以后对作品如何使用,已与李成无关,故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有何不当。问:

(1)从李成与礼品公司的关系而言,这批画属于什么作品?

(2)这批画的著作权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3)礼品公司在这批画上享有什么权利?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公司享有物权咯,还有由于委托合同产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