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乐!大家伙都来说道说道,偶现在该怎么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0:26:36
小弟于一家饭店里做服务员,今天实在不想干了,就打电话问了律师,律师说我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走人,我就走了。 店里规定,辞职要提前10天交辞职报告,我写的辞职报告是2月10号的,不过不好意思交上去,14号那天才交给经理的。 过年也没放假,工资和平时一样,连伙食偶没什么改善! 我今天走了,回去拿工资肯定是不会给我的了,所以我要通过法律解决现在的问题,希望大家给点意见或建议。 我做了不到2个月,上个月发工资,店里还扣了我100块的押金。 我的手整天洗餐具,被洗洁净烧伤了,可不可以要店里出我的医药费? 初1到初3的工资,能要他3倍的发给我吧?我去要工资,他要是不给我,我还可以要他支付25%的赔偿金吗? 还有什么我没列出来的,希望大家给我说说,谢谢大家伙了。

1、首先我认为这个律师说的也不准确,因为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不是临时雇工的话都要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你店里怎么规定,根据劳动法也是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辞职的

2、其次是你可以要回的部分是工资和医药费

简单烫伤且不说是工伤了,至少是因为工作引起的,所以店里应当赔偿。而你也可以要求工资包括过年三天三倍的工资。至于其他的奖金属于单位的福利则不受劳动法保护

3、押金也必须返还,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店里要收取你押金

4、如果拖欠你工资,你是可以到劳动仲裁中心申请仲裁要求讨回上述的款项
不过赔偿就谈不上了,因为是你自己辞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