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有外遇,我母亲今天知道了,两个人要这几天离婚,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2:26:17
我父母从前感情虽然不是很多,但也为了这个家生活了20多年,我今年也20多岁了,我母亲为了这个家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而我爸确在外面养情妇,以前只是以为他总不回家是因为工作太忙,可今天他把手机忘家了,我妈看到里面的短信,是那情妇发的,用的那词又暧昧,又恶心,一看就是有一腿,所以今天他们大吵了架,要这几天离婚,我也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好,我爸竟然那么对我妈,那位好心人能告诉我,我能争取什么合法权意,两个人要离婚了,产业应该怎么分,他俩结婚20多年了,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起诉他,他名下产业也有不少,我妈跟我说妈只想要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如果离婚的话,可以分给我母亲吗?我以后又会怎样?
问题补充:他百分之百有外遇,我妈问他他也默认了,而且他半夜还偷摸和那女的通电话.我从不小就很怕我爸,突然发生这种事情,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我感觉他就是想玩,不会和那女的结婚,如果以后我阻止不了他和那情妇结婚,那以后我爸万一有意外,那财产是不是都归那情妇所有了.??

我记得我回答过一次了啊:(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三条、《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前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01年,我国新修改的婚姻法对过错赔偿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是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对于这一条的规定,一时间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有很多人产生了误解,认为只要是婚外情导致的离婚,有婚外情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条法律规定,婚外情获赔的情形只限夫妻一方与他人重婚和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 所谓同居,必须是持续一段时间的共同居住,嫖娼、一夜情、通奸都不符合同居的范畴。

从你说的情况看,你父亲属于有过错一方。你和你母亲应当尽量收集你父亲过错方面的证据,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的权益。

补充:
离婚对你尤其是你母亲打击很大,也许她不愿意。从法律的角度讲,假如你父亲有外遇而你母亲又不肯离婚,那么财产很可能会逐步转移到你父亲的情妇那里。
假如你母亲选择离婚,那么你父亲有外遇的证据十分十分重要!默认不能成为证据,你和你母亲应当尽量收集你父亲过错方面的证据,以便今后申请赔偿 ,离婚的话,婚后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分到一半的财产。 另外你母亲是无过错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样你母亲就会拥有多余一半的财产。
至于你自己,而且你已经20多岁了已经成年了,你父母的财产目前跟你没有太大关系,你无法主张什么。

首先告诉你的是你要冷静,毕竟大人有大人的难处,不管父母双方怎么的结果,父母都不会难为孩子,虎毒不食子。
另外爸爸的过失,最好要三七分,妈妈也有责任,学会宽容自己的父母。

你爸妈既然已经决定离婚了,就是改变不了的事情了,他们离婚了并不代表他们不爱你了,他们只是断了夫妻之情,并没有断了父(母)子之情,所以他们离婚了,也是你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