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欠建房款3000元成为被告后,法庭会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8:45:18
新建房子,因出现质量问题,所欠房款3000元,正在协商,而建房方因欠房款3000元,告上法庭,我不知道会怎样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新建房子,因出现质量问题,你应当请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对房屋的质量进行鉴定,凭鉴定结果对建房方还款请求进行抗辨,否则法院会判决你支付所欠房款3000元。

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