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钱不给失主,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8:52:16
如果在地上捡到100元,失主追上来,自己不给,算不算违法

说实话,如果没有亲眼看住人家掉钱,如果有个人追上来说是他的,能相信吗?这样的话,进别人的人袋,不如时自己的口袋

算违法,但不算犯 罪。
属于不当得利行为。

说实话,如果没有亲眼看住人家掉钱,如果有个人追上来说是他的,能相信吗?——不能,必须对其进行一定“考验”。

这样的话,进别人的人袋,不如时自己的口袋——强词夺理。

属于民事违法行为,不构成行政违法,更不构成犯罪。

民法上称之为“不当得利”。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http://www.xsjjy.com/flk/mftz.htm

由于拾得物是无法特定化的特殊动产货币,因此,失主很难证明该物是其遗失的,如果楼主不承认是拾得物,失主也无法举证。但是,这个问题不仅仅法律问题或实践中的问题,而是道德问题。

一般情况下,是否是失主,楼主用正常人的思维和判断力就可以获知,并不需要实证,楼主又何必找借口搪塞或否定对方的权利?

从司法实践中看,这类小额捡拾纠纷并不会上升到刑法层面。除非是大额金钱的遗忘物的拾得人,如果拒绝归还失主可以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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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额货币拾得人在实践中主要依靠的是道德力量,而不是法律力量。

违法了。属民法中的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