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的一个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08:45
请回答的朋友给出具体的理由.我的意见是已经在实施了,首先排除CD.我选的B.

4、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朝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有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不构成犯罪

很简单的一个题

首先排除C 因为他已经开始动手实施犯罪了

其次排除A 因为他已经开始动手实施犯罪了 ,而犯罪人在这个题中是欲而不能-----根据德国人的公式,能而不做才是犯罪中止

法学院法老周捷 回答得比较好

最后选B

我觉得应该选择D
除了D ,其他的都说明某甲是犯罪的前提,那么就是犯罪了,就应该被抓起来,没有警察抓,当然也没有犯罪了,所以选择D。呵呵

首先排除A和D。

行为人腹痛无法完成犯罪行为,是其意志之外的原因,因此,不可能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具备犯罪中止,必须具有以下三要素:1、必须是在犯罪的过程之中停止了犯罪。2、必须是自动地停止了犯罪。3、必须是彻底地停止了犯罪或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因为其意志以内的因素而不是因为身体不适等意志以外的因素而放弃了犯罪。

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朝乙家走去,显然行为人已经不是思想犯罪,而已经是犯罪行为了。

所以,A和D是可以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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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具备犯罪未遂必须有三个条件: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没有得逞。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而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犯罪,如果只是做犯罪前的准备工作,还是预备,如果已经着手了,就是犯罪未遂。

根据司法实践,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三个方面:1、行为人以外的客观原因,如遭遇被害人的强烈反抗、遭遇被三人的制止等等。2、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如行为人技术拙劣、智能低下、犯罪时突发疾病等,致使犯罪难以继续。3、行为人主观认识错误,如对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周围环境的认识错误等。

显然本案中是行为人自身的客观原因(突发疾病)致使犯罪难以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