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肯德基做寒暑假工 辞职要付违约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27:14
和肯德基签了劳动合约 里面说了未满劳动时间不干了要付一定违约金
就是要做一个寒假和一个暑假
现在已经做了一个寒假了
就是在肯德基里打工 我并不知道有重体力活 有时候要去进货
做重体力活 我受不了 所以暑假不想去了
这样我要付违约金吗? 合约里没有具体说明要支付多少违约金
要的话我要付多少?

希望得到详细答复 明确的 肯定的 有法律依据的
补充一下 我在浙江温州
上海的法律好象和这里的不同吧
其实我觉得就这么走了很不好吧

我也在肯德基做兼职,这个我知道,应该没事的。合同上是这么写但并没这样做,当初和我一起进去的没有做完6个月就走了也没付违约金。只是你提前走办健康证的钱没得报销,再说也没有必要走啊,你可以周六周日去上班的,我就是这样的。
你说做体力活你不做不了可以跟排班的说嘛,肯德基里的管理是很人性化的,他们一般都会考虑的。

HR误区:员工辞职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已显越发频繁。随之而来的因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有所增加,其中关于离职违约金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有不少企业都认为,员工辞职提前离开企业就需要支付违约金,还有一些企业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了员工辞职要向企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有关规定的,如果处理不当,极易造成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法苑HR特区的专家提醒,要避免这类争议的发生,企业应当了解以下三点

一 辞职是员工的权利

辞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正常履行期间,单方面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体现了我国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辞职的权利。《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也做出了同样的规定。

辞职权是择业权的派生权力。在我国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劳动者作为劳动力的所有者,有权向企业让度自己的劳动力,自然也有权收回自己的权利,这就形成了辞职权。

辞职权又是一种形成权,即劳动者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做出辞职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用人单位没有法定原因不得拒绝。

劳动法在赋予劳动者辞职权的同时也在程序上做出了规定,即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这是为了给企业一个过渡期,以采取补救措施,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 设定违约金要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违约金的设定,全国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已经废止的《上海市劳

动合同规定》对于该问题也没有做出太多的限制,仅仅是规定当出现约定的违约金畸高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减免。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大量的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甚至有的单位滥设违约金,严重侵害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新的《上海市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