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土地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32:45
我们组里有块地,85年时候被我们镇征用,是集体土地 。
后办一个酒厂,因为土地在我们组,所以当时曾经有协议,厂里面要用我们组的劳动力。后来厂子经营不好 卖给了私人, 还仍然用我们组的劳动力。后来又卖给了私人做仓库。
现在土地被政府收回,卖给了开发商,建造成一个小区。
土地卖了3000万 但是我们组的老百姓一个钱都没有
我想问问懂法律的大哥 这个事情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处理

你们组的土地是集体所有的
所以,土地上的收益也应该是集体所有的
你们可以分到钱,如果什么也没分到,可以联名到县政府说理

1.首先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基于土地的收益应该归集体所有.
2.关于第一次征用,以及以后的几次转手,合同里具体是怎样约定的是关键
3.政府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商业目的应该给予该集体补偿,补偿款包括土地使用金和地上建筑的相应补偿,补偿款可以一次性偿付该集体或者直接分发到户或人.
4.关于补偿金你可以镇政府负责土地征用的相关部门询问,或者直接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原告主体需为该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