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同居有5年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12:17
我哥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同居有5年了,现有一个孩子,但地个女人现在离家出走,不和我哥在一起生活,请问我哥是否可以向那个女人追究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取消同居关系?

关于你们的事情就是看是否属于事实婚姻。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应当区别对待:
?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
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你哥和那个女人于1994年2月之后同居,现她不同意走了,不算结婚,不能等到婚姻法的帮助,拿不到钱

道德上。你可找人帮忙!

法律上,法院不支持没注册的夫妻

同居关系那是老百姓发明的,法律不认,也不存在解除的难题!

不行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