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我还要继续维持这段婚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39:59
我和丈夫结婚2年多,有一个1岁多的孩子,平时我们的关系还可以,有时候吵架,在我的印象里他是一个比较内向,古板的人,应该不属于花心的那一类人,今年春节我带着孩子先回娘家过年,他一个人留在外地,就在我走后的20几天他便和一个在网上第一次认识的女孩约会并且开房,之后他们便每天数十个电话,数十个短信的联系,然后又有了第二次开房,直到他来我娘家的火车上他还和那个女孩发短信联系.
尽管他想隐瞒,但这件事最后还是让我知道了,他承认他错了,说他不想离婚,要我原谅他,他说他和那个女孩没有感情,只是单纯的性冲动,但是在我印象里他不是对性要求很强烈的人,就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这种事也不是很多,现在他说他出轨是单纯为了性,只属于一夜情,但为什么他们事后还那么频繁的联系?为什么还要有第二次?他也不否认,如果我没发现,他可能还会找那个女孩开房.
他说事情出了他一直在控制,可是控制的结果就是和那个女孩每天那么频繁的联系,通宵的聊天,还有在与妻子孩子团聚的路上依然给她发短信,我怎么想也想不通,如果他承认他对那女孩有感情,那么这一切还能解释的通,可是他始终说他对她没有感情,他们最多算是朋友.
我现在答应不和他离婚,为了孩子继续生活下去,但是我对以后的生活很迷茫,我现在总是会不时的想起他和那个女孩亲热的情景,想到我就觉得受不了,我不明白我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甘愿放弃工作做一个家庭主妇可是却换来了丈夫的背叛,我自认为我没有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看着我可爱的孩子我总是想哭,我为这个家牺牲的太多了,可是到后来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要维持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我不知道他以后还会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我不知道我该怎样说服我自己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请大家告诉我该怎么样做?如果你们遇到同样的问题了,你们会怎么处理?谢谢

如果因男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男方提出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两个字,离婚!他对那个女孩不负责,对你也不负责,对孩子更不负责!!这么不负责的男人你还继续跟他在一起有什么意思?他所有所有的解释只是他自私的借口,为了一己之欲让那么多人痛苦,这样的人是不可原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