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谁知道清代选秀的一些制度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6:50:52
比如要通过哪些测试,最后决定权是在皇帝还是皇后手中?

清代选秀

清朝宫廷选秀女,首先必须是满族旗人血统的官员的女子,以保持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在保证血缘和社会地位高尚的情况下,才讲女子的美貌与素质。

挑选秀女,是为皇帝做妃嫔或为亲王、王子指婚,所以必须体形健美、品行端正。因此要经过层层挑选,保证无误。

凡届挑选秀女之期,由户部行文各旗都统,将应阅女子年岁等,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及族长,逐一具结呈报都统,然后汇咨户部,户部上奏皇帝,皇帝批准何日选看秀女后,户部马上再行文各旗都统,各旗造具秀女清册。由参领、佐领、骁骑校、领催、族长及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亲自带秀女送至紫禁城的神武门,依次排列,由户部交内监引阅。这算是第一次挑选。凡经太监挑选被记名的,须再行选阅。这是第二次挑选,凡不记名者,听本家自行聘嫁。如各旗官员女子,因有事故,不及与选者,下次补送选阅。未经阅看之女子及记名之女子,私相嫁聘者,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分别议处。被选秀女的年龄,必须是13岁至17岁的未婚女子。经太监两歇挑选后,最后报皇帝选定,或被纳为妃嫔,或指婚给亲王或王子为妻。

据《国朝宫史》载:皇帝的妻子,第一位的是皇后,只许一个,主持内宫事务。第二是妃,其中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第三位是嫔六人。皇后居中宫,妃嫔居东西十二宫。第四位是贵人,第五位是常在,第六位是答应。(贵人以下不限数额)

皇帝选秀,三年一次。还有一年一次选秀女活动,算是一个补充形式。这一年一次选秀女,主要为挑选宫女,以服侍内宫各位后妃。它挑选的范围是内务府所属三旗一般人家的女子,内务府三旗,即清朝起家时由皇帝自领的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内务府三旗所有年满13岁的女子,都要经过挑选,凡选定的,大部分到宫中做宫女。在做宫女期间,如果被皇帝看中,还可升为妃嫔。如果皇上看不上,须要服役至25岁,然后才能放出宫,可以婚嫁。被选入宫的秀女,少数被选为妃嫔,那就身价百倍了。但是除个别得到皇帝宠幸,其他也多是久居冷宫,守活寡过日子。多数未被选为妃嫔的秀女,那就是唯恭唯谨待侯后妃等各主人手下,稍不如意,便鞭打责罚,甚至被逼致死的,其悲惨的一生,也是值得怜悯的。

在紫禁城内的隆宗门外,坐落一组以慈宁宫为主体的建筑群。有人把它称做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