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法律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38:41
李XX(15岁),因为成绩不好,经常受到班主任肖老师的歧视与体罚。体罚内容:打耳光,拧耳朵,用教鞭打手,巴掌打后脖子,罚站等等!!!
造成身体伤害不大,但是经常这么做,是否构成虐待罪?
由于班主任这样,李XX心生叛逆,就每天在肖老师家门口倒屎,严重影响到了周围邻居生活,其中一个老太太踩到大便滑到,造成瘫痪。
一个星期以后,学校抓到李XX,并且,他也承认了是自己的行为。
把屎倒到他人住户,是什么行为?是否犯罪?
老太太踩屎滑倒导致伤残,责任是否由李来承担?
15岁应该负哪些责任?

老师的行为属于体罚,可以向学校和教育部门反映,也可以以侵权为由要求道歉、适当赔偿。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一般还不能认定为犯罪。

但该生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一般认为属于侵权或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行为,且,对该老太太所造成的损害,应该由该学生的监护人也就是家长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