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好朋友,十年前在父母的操办下结婚,但没到民政部门登记。并在次年生下一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55:52
但最近丈夫发现妻子有越轨行为,非常痛苦,决定离婚,但民政部门不给办理。请问到底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还有孩子归谁抚养,如归父亲抚养还有权利继承母亲的财产吗?谢谢!!!

你朋友的情况从法律上会被认定为同居,因此,民政部门当然不会给他们办理离婚,因为根本就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啊,没有结婚,何来离婚?
你朋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可以一并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问题及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

不管子女由哪一方抚养,今后都享有法定继承权,当然了,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而排除了法定继承权的又另当别论了.

下面是相关的法律依据,看一下会更清楚些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1、如果你朋友是在94年2月之前结的婚,没有办结婚证,可认定为事实婚姻,离婚需到法院办理,即起诉离婚。
2、如果是在94年2月以后,法律上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是夫妻关系,要想解除也只有通过法院。孩子的抚养权要视父母双方的情况而定,随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就让孩子随谁生活。
3、不管孩子随父或母生活,对父母的财产都有继承权。

没有登记就不算结婚关系 十年前就是97年吧 那时就是新婚姻法了 不承认事实婚
如果涉及到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可以向法院申请裁决 法院以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子女的抚养权 比如说经济条件 经常由哪一方抚养 如果超过10岁的话 也考虑子女的主观意愿
归谁该子女都有继承母亲财产的权利 男女双方离婚了 双方还是子女的父母 这个关系是不能断的 既是母亲的子女 当然有继承权

如双方无法协议离婚,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不论随哪一方生活,孩子将来都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到法院进行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