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是否必须由专利事务所代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7:42:21
专利转让是否必须由专利事务所代理吗?什么是专利的独占转让?什么是排他转让?

我是做商标和专利代理的专业人员.以下是我的解答,仅供参考.

专利转让不一定要由专利事务所来代理,是否由其代理由当事人自愿,当事人可以自己直接去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办理专利转让事宜,也可以委托专利事务所办理.

专利的独占转让是指,专利转让人将专利转让后,陈受让人外,任何人不得再利用此专利(包括转让人本人),转让人也不得将专利再转让给别人.(独占性)

排他转让上指,专利转让人将专利转让后,除受让人和转让人可以使用该专利外,转让人不得将转让再转让给第三人.(排他性)

  不是必须的。专利权转让的程序由如下一些要点构成:

  一、专利权转让需准备的材料
  《专利权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1.填写《专利权转让合同》。
  2.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填写"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提供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
  著录项目变更证明材料是指:
  1、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因权利归属纠纷发生权利转移以及发明人因资格纠纷发生变更的,如果纠纷是通过协商解决的,应当提交全体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权利转移协议书;如果纠纷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专利局收到判决书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提起上诉,在指定的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诉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上诉受理通知书,原人民法院判决书不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纠纷是由地方知识产权局(或相应职能部门)调处决定的,专利局收到调处决定后,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查询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指定期限(两个月)内未答复或明确未起诉的,调处决定发生法律效力;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应出具法院受理通知书,原调处决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2、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因权利的转让或赠予发生权利转移,要求变更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必须提交转让或赠予合同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合同是由法人订立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人在合同上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必要时须提交公证文件。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