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虐妻现象的基本特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8:12:26
请勿抄袭
最好可以以社会学的角度解释

有关家庭暴力的误解与事实

误解(一)

“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不需要别人插手和干涉”、“家丑不可外扬”。

事实:

◎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而是违反人权的社会问题。
◎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村)民委员会、所在单位领导应予以劝阻、调节, 公安机关应予以制止。
◎ 及早帮助有问题家庭, 就能将一个有问题倾向的家庭挽救过来。

误解(二)

“只有没有知识的人才会打老婆”、“家庭暴力在农村比较普遍”

事实:

◎ 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分城市与农村,社会上各种层次的男人都有虐妻的可能,包括那些有学识、有地位、在公共场合或朋友面前彬彬有礼、做事干练的人。
◎ 家庭暴力反映的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象。

误解(三)

“男人打老婆常常是被女人唠叨逼出来的”。

事实:

◎ 女人唠叨挨打, 有些女人不唠叨也挨打, “唠叨”只是男人打老婆的借口。
◎ 即使唠叨也不该被打, 很少有唠叨的男人被女人打的现象。
◎ 使用暴力是施虐者的选择方式,人们处理家庭矛盾有不同的方法,暴力并不能解决问题。能够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的恰恰是具有男女平等意识的人。

误解(四)

“男人施暴一般发生在情绪失控时(如喝酒、赌博……)”。

事实:

◎ 男人只在家里打老婆和孩子,而不去公共场合打外人, 因为他们在家里发泄不满情绪是安全的。
◎ 男人虐妻时不仅完全是在可以控制的状态下行动,而且可以是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

误解(五)

“男主外,女主内”、“做家务活是女人天经地义的事情”。

事实:

◎ “男主外, 女主内”这种唯一的、绝对的分工标准忽视了女男两性的潜在能力,限制了她们/他们的发展,家庭分工应视各人情况而定。

◎ “家”是大家共同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