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5:32:55
2007年初吉林省磐石市明城镇的周边农村耕地被当地的钢铁公司征用,每平米32元。我母亲和哥哥本是农村户口,于2006年由城镇户口变为农村户口,但村子里没有分给责任田!请问:“像我母亲和哥哥这样的情况,是否能享有和其它村民同等的待遇?!如果不能享有同等待遇,政府是否应该能够给予一些其它补助,地被占了,父母都年纪大了,就没了生活来源”。
我和我父亲只能分得共8万左右的补助,以后的日子怎么办?!
我母亲和哥哥本是城镇户口

回原籍的农业人员,在获得准入时同时获得该集体成员资格.因此,你母亲和兄长应获得村民的同等待遇。

有了一次性补助,以后再要补偿费就较难了,不过要看当时是怎样签订的协议.

去找上级部门反映去,可以争取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