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人事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0:09:20
2006年6月研究生毕业后我被一外交部下属的事业单位录用 只签了一年的见习期(试用期)合同 解决北京市集体户口 请问如果我于合同结束时(转正前)离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户口是否迁回原籍 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提及)如果我合同满到时和另一个单位签约 档案和户口是否可以签到那个单位 如果我去大连工作 我的户口和档案能否迁到大连 多谢了~

为你参谋:
1.在试用期内,员工离职是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的,但是合同里有约定除外,现在你合同里没约定,所以你随时可以提出离职,不用违约金。
2.离职后你如果在北京有一家单位又能给你落,那你户口就一直留在北京,但你好象要去大连,那么也可以和大连那单位联系好,迁到大连。
3.关键是,你从原来单位离职后,需要落实大连的工作,并符合大连的人才引进条件,大连的单位能同意你落户大连,然后你凭借大连单位的录用单或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理大连的落户手续,同时把档案转入大连新单位或人才市场。

户口还是不要动的好,等转正了公司要求你转入你再转入,如果没有要求就不要动,不然以后很麻烦的

户口问题很难解决,除非单位给你帮忙.

只要没签正式合同前,什么都可以办.

挣钱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