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06:19
请问已设定抵押的房产,抵押人私自以市场价出卖给第三人,抵押权人如何行使债权,能否行使撤销权?谢谢!!!
现在的问题是,抵押人已无法找到,而且收取了全部出让款,抵押权人是否可以直接起诉爱让人,以什么样的法律依据起诉,谢谢!!!另外,补充一下,我们办理了合法有效的登记,因为我们是银行单位,涉及标的很大,借款人现在根本就无法查找,他把大部分的已抵押房产以出租或出卖的方式转移财产,虽然第三方不能对抗我们抵押权的实现,但是执行过程肯定比较困难的。大家还有没有好的建设,非常感谢!!

你们首先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资产保全,鉴于无法找到被告人,法院到时会缺席判决,本案关键是执行问题,我们还应向法院申请撤销被告与第三人的转让行为,主要转让合同无效,必要时此案可以向法院申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不知回答当否?

补充回答:如果你是连带的保证人,那么抵押权人确实可以起诉你,这是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如果他转移财产确实很难执行,你可以提起另外的起诉要求追偿,法院如果采取公告送达还是无法送达就会给你缺席判决,那么之后执行,只要他有固定资产或是相关财产之类的法院就会执行,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如果他还有没有转移的一些财产被执行人还有未转移的财产,建议你先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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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受让人不是你合同的相对方所以你无权起诉第三人

2、解决办法一:起诉到法院主张该转让行为无效。因为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所以你可以主张,让法院撤销他们之间的合同

3、解决办法二:起诉债务人让他还款,只要把她的名字等具体信息告知法院,法院会找他的,如果找不到法院会公告送达文书。然后缺席判决,你可以凭籍缺席判决主张权利

首先要明确,你所谓的抵押是否已经过登记。

按照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其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不得对抗受让人,因此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已经过登记的,你可以直接向第三人直接行使抵押权。